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我校推荐指标数额为1人。请各单位按照选拔范围及条件要求认真组织选拔推荐工作,并于规定时间报送推荐人选的下列材料。
1.《通知》指定系统生成的纸质版人选申报表;
2.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职称证、学历学位,近五年有代表性的成果、论文和著作,重要奖项证书,专利证书,与学术技术水平及业绩贡献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证明材料按A4规格上报,标注页码,首页为封面,次页为申报材料目录。
3.申报人选5分钟多媒体汇报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本人自然情况、承担的项目、获奖情况、工作业绩等。
报送时间:6月13日(下周三)当日11: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人事处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办公楼404室)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评审时间另行通知。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对无异议人选推荐上报省人社厅。
联系人:魏晓光 程文宣田超
联系电话:86172401
附件:
《关于开展2018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转自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事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