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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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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各类专业技术领域内的评审工作,保证评审过程的客观、公平、公正,学校决定组建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现将专家的有关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二)热心教学、科研、医疗事业,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三)校本部及附属医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直推条件

  熟悉本学科领域前沿和动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所从事领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作为推荐人选:

1.重要奖项获得者

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

奖主要获得者(前三名)。

2.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1)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国家

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2)省高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省拔尖创新人才、省教学名师、省名中医等省级人才称号获得者。

3.重大项目和研究群体相关人员

国内外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主要参与人(前三名)。

4.重大学术组织成员

   国家二级学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或秘书长、省一级学会主任委员等。

5.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6.学校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员。

7.相当于上述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推荐名额

按本部门现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0%的数额择优推荐,符合直推条件的人员直接入库,不占用所在部门推荐比例。

四、推荐程序

1.部门推荐

各单位、部门根据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包括直推人选)。

2.资格审核

人事处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推荐人选资格。

3.确定人选

确定初选名单,初选人员包括各部门推荐人选、学校指定人选、校外聘用人选,对符合资格的人员上报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人选,列为学校专业技术人才专家库专家。

五、专家库管理

1.人事处负责专家库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2.专家任期1年,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履职情况、身体健康情况进行续聘和人员更新。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专家推荐工作,并于6月19日11:00前将加盖公章的《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纸质版(附电子版)一份、符合直推条件的推荐人选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至人事处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办公楼404室)。

联   系  人:程文宣    田超

联 系 电 话:86172401

电 子 邮 箱:1010725488@qq.com

附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专业技术人才评审专家库专家推荐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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