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人事处根据职工人事档案核准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职称时间等相关项目。
2.根据档案中记载的出生日期确实职工退休的具体日期,并提前1-3个月向职工所在部门发出退休通知,由职工所在部门通知本人并及时调整部门内工作安排。
3.职工本人在通知的时间内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和1寸或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到人事处办理退休签字手续,在本人的退休审批表上签字确认。并根据本人意愿,如继续保留现有工资卡则无须办理,如需要换成工资折请到学校计财处咨询相关事宜。
4.学校人事处带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到主管部门及政务大厅审批办履行退休手续,并办理减编手续。
5.省政务大厅审批办核发退休证,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发放至退休职工本人。
6.退休职工凭退休证可办理如下手续:
A:独生子女费的领取:到学校校办行政科办理领取手续。
B:住房公积金的领取:到学校计财处办理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