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用人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不断满足学校发展对人才的迫切需求,促进学科发展,提升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实现人才强校战略目标,学校拟制定2017年人才招聘计划。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招聘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含调入)、校内调配等用人方式,科学申报2017年用人计划。
(二)鉴于我校空余编制实际情况,除专业技术岗位外,管理岗位、工勤岗位不再通过公开招聘或引进方式进人。
(三)从确保学科梯队建设及提升综合实力出发,有针对性地调入高层次人才。副高职称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不超过50周岁(学术带头人除外)。调入人员根据所学专业与学校急需程度、引进难度以及考核结果确定待遇标准,政策一事一议。
(四)对于不能按照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柔性引进的方式来校工作。
(五)除调入、柔性引进人员外,其他新进人员均参加吉林省公开招聘。通过公开招聘新进人员的学历学位和年龄条件要符合吉林省有关规定。
(六)本着进一步改善学缘结构的原则,加大对外校及国外优秀毕业生的招聘力度。
(七)教学、科研、教辅及相关部门新进岗位人员原则上要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本科、硕士学历层次均为全日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实验技术人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为全日制。辅导员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为全日制,同时具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团支书、班长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一年以上或专职学生工作经历半年以上。
(八)从学科建设、年龄结构、教师年度承担教学任务量(公共课≥280学时,专业课≥240学时)等因素综合考虑新进人员需求。
(九)实验技术人员岗位由创新实践中心申报,学生政治辅导员岗位由学生工作部统筹申报。
二、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着眼于未来发展,充分考虑新进人员所学专业、学历、职称、年龄和学缘结构等因素,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经自下而上的方式集体论证后上报用人计划,以确保计划制定的公开性、程序性、科学性与实用性。
(二)用人计划要明确采用何种方式补充新进人员的意见,例如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含调入)、校内调配等。具体岗位中注明“今年新申报的岗位”或“执行XX年通过的用人计划”,以便统计核查。
(三)上报用人计划要注明用人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四)申报用人计划部门要附该部门或学科(教研室)全体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在承担教学任务(学时)情况方面须与教学计划相一致。如各学院存在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班授课的情况,请在原有统计学时数的基础上,另行标注如按照自然班(50人)授课后折合的学时数。
(五)所报计划须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2017年1月10日下班前报人事处人事调配科,逾期不报视为无用人要求。
(六)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建议及近年招聘实际,建议各单位在保证招聘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学科专业目录制定岗位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要相对宽泛,避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产生虽符合招聘岗位意图但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矛盾。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7年用人计划申报表
2.申报用人部门(教研室)现有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6
年12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