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印发吉林省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
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于7月17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吉林省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申报,并于2017年7月19日11:00前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由于时间紧迫,请各单位、部门尽快下发通知,以免影响我校整体申报工作的进行。
报送地点:人事处404室
联 系 人:魏晓光 程文宣
联系电话:86172401
附件:《关于印发吉林省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吉中医药函〔2017〕112号)
人事处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