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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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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我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请

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者,应为我校在编及人才派遣人员,应符合《教师法》规定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采取“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形式在网上提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注册并按要求录入、提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以下统称“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利用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录入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要求见附件3)。网报录入申请信息时,不得空项。其中,“任教学科”一般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相一致,“档案号”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统一编排。

网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

网报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二、提交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方式。申请者完成网报后,以所在部门为单位向人事处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集体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为10月16日至17日16:00前,逾期不予接收。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其中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同时缴纳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320元。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师范教育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蓝底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在照片的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2.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应达到二级乙等水平(民族自治地方的用本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水平),其中汉语文教师、少数民族汉语教学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等特定人员应当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普通话语音课教师和口语课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水平;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8)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蓝底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在照片的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3.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资格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蓝底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在照片的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4.博士学位提出申请者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签字另加盖学校人事部门公章);

(3)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该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既不一致,又不相关,还应同时提交与本人申请的任教学科名称一致或相关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二部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见附件《吉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利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6)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同一底版蓝底小二寸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并在照片的背面用铅笔注明姓名。

注:由于今年全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调整,申报人员请按规定时间自行网上申报,未通过校内教学实践考核的,学校在现场确认环节不予通过。

附件:

1、《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统计表》

2、 网上申报操作使用手册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表》填写说明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5、《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联 系 人:魏晓光  程文宣

联系电话:86172401              

                                人事处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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