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
用人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不断满足学校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学校拟超前谋划制定2018年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等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招聘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2018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副高职称不超过45周岁,正高职称不超过50周岁(学术带头人除外)。引进人才根据学校急需程度、引进难度以及考核结果确定待遇标准,政策一事一议。
(二)按照吉林省公开招聘原则,相关单位新进岗位人员要求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本科、硕士学历层次均为全日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从学科建设、年龄结构、教师年度承担教学任务量等因素综合考虑新进人员需求。
二、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着眼于未来发展,经自下而上的方式集体论证后上报用人计划。
(二)用人计划要明确采用何种方式补充新进人员的意见,例如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含调入)等。具体岗位中注明“今年新申报的岗位”或“执行XX年通过的用人计划”,以便统计核查。
(三)上报用人计划要注明用人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
(四)申报用人计划部门要附该单位或学科(教研室)全体人员的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在承担教学任务(学时)情况方面须与教学计划相一致。如各学院存在基础课、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合班授课的情况,请在原有统计学时数的基础上,另行标注如按照自然班(50人)授课后折合的学时数。
(五)所报计划须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后,于2017年12月6日下班前报人事处人事调配科,逾期不报视为无用人要求。
(六)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的建议及近年招
聘实际,建议各单位在保证招聘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教育部最新学科专业目录制定岗位专业条件,专业条件要相对宽泛,避免在资格审查过程中产生虽符合招聘岗位意图但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矛盾。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年高层次人才用人计划申报表
2.申报用人部门(教研室)现有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