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教职工
提高学历学位及培训进修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现将2018年度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及培训进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学历学位提升类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计划汇总表》(纸质版1份,并附电子版),由部门汇总;
2、《长春中医药大学攻读博(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纸质版1份),由个人填写。
(二)进修培训类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汇总表》(纸质版1份,附电子版),由部门汇总。
2、《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培训进修申请表》(人事处网站下载),在本单位、部门提交培训进修计划并审核通过后,于进修、培训成行前由个人填写完提交人事处。
二、报送要求
1、请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2018年度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及培训进修计划,在计划制定时,应统筹安排,保证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不得以提高学历学位及培训、进修人数较多为由申请用人计划,并按时间要求将提高学历学位计划汇总表、培训进修计划汇总表上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所交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10725488@qq.com。
3、于2017年12月19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404室)。
三、注意事项
1、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教职工考取后,须在录取合同签订时与学校签定协议书,对于未列入年度提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报销相关费用,不予兑现相关待遇。
2、未在人事处备案的培训进修人员,人事处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联 系 人:魏晓光 程文宣
联系电话:86172401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计划汇总表》
2、《长春中医药大学2018年度教职工培训进修计划汇总表》
3、《长春中医药大学攻读博(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