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选派2018年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18〕8号)要求,现就我校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政治素养过硬、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要求、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选派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若申报人数超出推荐名额,学校将择优推荐。
三、相关费用
1、个人研修期间培养费按接收学校开具的报到通知单上注明的实际费用为准(开具发票)予以全额报销。本项费用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8000元,不足费用由学校经费支付。
2、个人研修期间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按学校计财处相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经费支付。
四、申报要求
1、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申报人务必从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发布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库》中选择导师。为提高录取率,申报人应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取得联系,得到对方同意后,再填报《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和《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和《一览表》,详见附件1和附件2)。访问学者录取后,原则上不能以任何原因退出或延期。
2、请于4月1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A4纸打印)和《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A4纸打印,贴好照片)。
报送地点: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办公楼404室)。
电子邮箱:changzhong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访问者
项目+学校名称+教师姓名。
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校审核及报送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至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并由吉林省教育厅确定后推荐至国家教育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文宣田超
联系电话:86172401
附件:
1.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
选一览表
2.2018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3.《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