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我校第三批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和人才成长需要,为进一步发挥在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医疗等工作中贡献卓著、造诣精深的高端人才作用,带动学校中医药学科不断提升,提高整体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三批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终身教授聘任条件
按照《关于我校建立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职务聘任制度的意见》(长中校发〔2009〕103号)文件执行,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担任博士生导师5年以上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延长退休年龄至64周岁、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者。
(二)聘任条件
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三项(含三项)以上者:
1、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四名)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前二名)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第一名)者;或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或国家级精品课负责人;或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者。
2、曾获国家级科技奖励(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六名)或二等奖(前四名)或三等奖(前三名)者;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二名)或二等奖(第一名)者。
3、曾担任全国一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职务者;或全国一级学会的二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者;或国家级专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学术职务者。
4、曾担任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含学术带头人)者;或曾为国家级重大项目负责人(前三名)者;或国家级项目负责人(第一名)者;或国家级重大课题负责人(第一名)者。
5、曾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或省级以上名中医者;或省级以上高级专家者;或省级以上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者;或省级以上拔尖创新人才者;或获得相关国家级荣誉称号者。
二、聘任程序
1、终身教授设定的数额不超过全校从事中医药专业教学、科研、医疗工作,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5%,本次遴选名额为3人。
2、符合终身教授聘任条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报《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申请表》及《第三批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学校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由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在学校核定的终身教授数额内进行表决,确定拟聘任人选。
4、拟聘人选进行校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最终人选,学校举行聘任仪式、颁发聘任证书。
三、申报材料要求
请有关部门于6月15日11:00前将《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申请表》(见附件1)及《第三批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候选人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一份报送至人事处(404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秋明 程文宣
联系电话: 86172402 86172401
电子邮箱:839172516@qq.com
附件:
1.《长春中医药大学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申请表》
2.《第三批中医药学科终身教授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人事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