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公示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11号)文件精神,我校于5月6日-5月17日开展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及评选工作,推荐名额为1人。
经校内各单位、部门推荐申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推荐评选,拟推荐苏颖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人选。
欢迎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对公示的推荐人选是否符合推荐要求提出意见,反映问题。对推荐人选如有异议,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
受理部门:纪 委 86172525
人事处 86172401
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20日。
附件:
1.《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苏颖)
2.《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