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招聘院士工作站、临床医学院、管理学院临时性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招聘院士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3名,临床医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教务办公室(实训中心)教师1名,管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一)院士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
1.专业技术人员1: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细胞生物学专业,副教授职称,具有国外访问学者或留学经历;
2.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具有科研院所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制药工程专业,具有科研院所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临床医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文学相关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从事相关工作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英语能力突出者优先。
(三)临床医学院教务办公室(实训中心)教师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临床医学专业。
(四)管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
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法学专业2018届应届毕业生,具有体育特长、荣获运动健将称号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院士工作站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科学研究和研发等相关工作;
(二)临床医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办公室具体工作及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
(三)临床医学院教务办公室(实训中心)教师承担临床实训教学具体工作;
(四)管理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承担办公室具体工作及学院师生文体活动。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合理设定及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方式等内容由学校人事处负责在考试前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到达及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在指定医院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书》,具体报酬、福利待遇和人员管理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人事调配管理办法(暂行)》中校聘人员执行。
以上招聘均为学校临时性聘用岗位,合同期为一年。
七、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校聘人员员报名表》(附件1,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证明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张近期(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人事处401-2室
联 系 人:李卓然
联系电话:0431-81663663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校聘人员报名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