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调出人员手续
1.拟调入单位同意。人事处提交拟调出人员基本材料,报校长办公会研究。
2.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办理调出人员相关手续:
①拟调入单位开据商调函
②拟调出人员与学校签订“解除聘用合同”
③人事处拟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关于解除***同志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决定”文件
④人事处开据调档函给档案馆,并将材料①+②+③交至档案馆存入个人档案
3.携带①+②+③+调出人员信息承办单,到教育厅办理减员手续
4.携带①+②+③,到人社厅办理减员备案手续
5.将“调出人员信息承办单”扫描成图片,录入编制优盘,到“编办”进行减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