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人社厅李兆宇副厅长在招聘放权会议上的讲话提纲
同志们:
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工作。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起步比较早,从2002年左右就开展了探索。2008年起,省属高校全面实施公开招聘制度,到2012年,在全省事业单位实现了公开招聘制度“全覆盖”。经几年努力,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已基本形成了较为规范高效的运作模式,实现了几个认可,即国家人社部认可、各兄弟省份认可、各级有关领导认可、社会各界认可,群众、考生、用人单位认可。这些努力和成效为我们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提供了充足的“底气”。去年下半年,为全面支持高等教育强省建设,我们厅张志军厅长亲自带队,就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多方面意见,研究政策创新和突破。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各级政府放权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些精神为我们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提供了充足“动力”。考虑到高校进人的特殊性、专业性、重要性、关键性,并且经过几年努力,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步入正轨,经慎重研究,我们决定对2014年高校公开招聘管理方式进行适当调整。今天,我们把省教育厅和高校相关领导及人事处长请来,主要就2014年高校自主招聘问题,与大家交换三方面意见。
一、2014年高校公开招聘方式及职责分工
2014年,拟将省属高校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教辅人员交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高校负责招聘方案制定、招聘岗位条件的设置、考生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考察等相关工作。
省人社厅、教育厅不再具体参与上述工作,主要负责招聘公告的拟制发布、体检组织、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服务性工作,并对各高校招聘过程或重点环节工作(如面试)进行指导和监督。
省属高校招聘本科以下工作人员,即进行笔试的岗位,由于招聘数量少、成本高、笔试操作程序复杂,不便于高校自行组织,仍由我厅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结束后交由高校自行组织面试。
二、程序规则及注意事项
招聘管理权限调整后,其操作程序和规则不变,各高校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确定的程序规则组织实施,操作中要注意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做好招聘方案制定、岗位资格条件设置工作。招聘方案是统领整个招聘过程的总纲,各高校要按照规定,制定并细化招聘方案,尤其是招聘的面试方案,要使其具有严谨性和可操作性。以前,招聘方案均由省教育厅统一制定,调整后,各高校是招聘责任的主体,所以,方案制定的是否科学、严谨,直接关系到招聘工作的质量,希望各高校在教育厅的指导下,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经过几年的规范,各高校把握的比较好,基本上杜绝了因人设岗、因人设置招聘条件、“萝卜招聘”等问题,但各高校还要继续努力,要确保岗位条件设置不带有歧视性、指向性、与岗位无关的限制性。在此基础上,如果岗位确实需要专业所必须的准入资格,以及非常必要的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也允许合理设置,以保证选来的人能够用得上、用得好,切实提高选人质量。
(二)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公告一经向社会发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变更公告内容和岗位资格条件。各高校在公开招聘报名前,要成立主管人事工作校领导负责的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集体审查确认,防止个人审查带来的失误和风险。要对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学习招聘政策及公告,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和风险意识,统一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尺度。要教育资格审查人员不准以各种形式的劝导、暗示,来为难、拒绝符合条件考生的报考,或违规对不符合条件,伪造、变造报考材料的予以认可。我们最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发现类似问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做好招聘考试工作。招聘考试的笔试、面试环节,是公开招聘工作的重点。此次调整后,免笔试岗位如果超过1天面试人员的最大数量,可能要增加笔试环节以确定面试人选。出现这种情况时,各高校要按照笔试的考务程序组织实施。为了安全起见,笔试命题及阅卷环节工作要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
通过面试选拔人才,是高校招聘中采取的主要方式,也是招聘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高校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可采取结构化面谈、试讲、答辩、课题汇报、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完善人才选拔的测评方式,体现岗位特点,突出“为用而考”,提高选人质量,避免测评方式简单固化和“一刀切”,有效防止“高分低能”或“招进来、用不上”等现象发生。面试各环节工作要按规定严密组织实施,确保面试的组织准备、组织程序、组织细节等规范有序。面试工作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确保面试命题的客观保密。高校招聘教师岗位,多数采取的是事先告之试题的面试形式,这种面试命题已经比较成熟,告之时间的节点把握的也比较好,继续按要求做好即可。但对于不是事先告之试题的试题命制,要严格按命题规定执行,也就是要在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监督下,在封闭的环境中命制,严防泄密问题发生。要不断创新面试命题的方式方法,对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可探索抽调专家现场命制等办法,减少泄题风险。要保证面试试题具有开放性特点,侧重于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一定要避免带标准答案的试题出现。二是严格考生抽签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发挥高校纪检组织的监管作用,对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抽签表由纪检人员密封管理,并实行无关人员现场回避制度,确保考生抽签信息安全保密。三是要加强考官队伍建设。管理方式调整后,省人社厅、教育厅将不再选派考官参与面试考官工作,但各高校要自行完成考官库建设,要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将品德好、能力强、专业对口,有责任心和正义感的骨干、专家选进考官队伍。面试工作,各高校要统一组织,科学配置考官比例,不允许将面试权交由各教学院(系)自行组织进行,以免产生由少数人选人,或因同一教学院(系)考官比例过大,而带来新的不正之风。各高校要采取合理分配各层级、各专业考官所占比例,适当增加面试考官人数(比如9人或11人),引入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吸收聘用外高校专家参与等办法,避免面试工作风险,切实保证面试的公平公正。四是切实提高面试考官的培训质量。面试前,要从评分标准、纪律要求、技术操作等环节,按照培训要求对面试考官进行认真培训,要组织签订面试考官承诺书,实行承诺追究制,确保考官秉公评判。五是严格评分标准。认真落实限制考官自由裁量权规定(无特殊情况发生,考官原则上不允许打高于90分、低于50分的极端分数,如出现不合理的极端打分,要实行现场评议制度,对打极端分且拒不改正的考官,取消考官资格),落实平均分计算规定,落实去掉平均分里极端分数规定,确保面试计分的科学合理。六是加强面试现场的监督管理。各高校面试工作,要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各考场要配备专职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官行为及面试程序进行适时管理和监督,每个考场要配备录像设备,对考生面试进行全程录像。可邀请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或校内、校外的群众代表等参与面试旁听。面试结束后,省人社厅、教育厅按规定备案存档面试评分表、抽签表等重要招聘档案,以备待查使用。
(四)做好招聘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仍由省人社厅统一组织,在具有体检资质医院进行。目前,由于国家没有出台事业单位招聘的统一体检标准,我省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但高校招聘教师及行业领域专家,对身体的要求又不完全等同于公务员,所以,对于有异样的体检结果,医院不直接做结论,交由高校对体检结果进行评估后,决定是否聘用。考察工作由高校自行组织实施,为提高工作效率,考察工作不一定等到体检后进行,在考试成绩确定后即可着手展开。考察不可走过场,要选调责任心强的干部组成考察工作组,确实通过调查、走访、谈话等方式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全面考察,对每名拟聘考生做出公正结论,既要避免将有问题考生聘用到单位,更要避免考察结论掺杂个人私心,使考察失去公正性,影响考生的聘用。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高校的招聘工作。调整高校公开招聘管理方式,是我们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支持高教强省的实际步骤,还是我们管理思路和工作方式调整的探索尝试。虽然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经过几年的规范有一定的工作基础,但对调整招聘管理方式,社会上乃至高校本身还有很多不同看法,能否客观、公平公正招聘,是取得社会认可和稳定的关键。因此,各高校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且不可掉以轻心。我厅制定了《吉林省直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责任承诺书》,里面对重要环节工作进行了明确,希望各高校要从本校选人用人的大局出发,从长远着眼,认真履行各项承诺规定,确保自主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组织,全面规范省属高校招聘行为。规范的操作程序是防范风险发生的重要保障。当前,社会就业压力较大,从近几年的招聘情况看,高校已经成为较高学历层次人才就业的理想之地,高校进人能否公平公正,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各高校在组织实施中,要加大规范操作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确定的各项制度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每个招聘环节规范、有序、平稳、安全,全面规避和防范公开招聘风险。往年高校的招聘中,虽然没有影响较大的问题发生,但各类程序问题也曾引起部分考生的不满,使考生提出质疑,有的甚至言辞较为激烈,教育厅和我们在其中做了大量艰苦细致工作,才使得工作平稳运行。因此,希望各高校要以更加有力的领导、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保证操作程序的规范有序,提高选人用人的社会公信力。
(三)严肃纪律,坚决防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高校领导及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严格遵守各项招聘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此次调整,我们在“放权”的同时,也一并“放责”。各高校在享有权力的同时,也将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所以,要充分发挥高校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纪检监察人员对招聘工作要全面介入,全程监督,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后,对领导不够重视、组织不当、问题较多、违规操作并引发风险的高校,在追究责任的同时,要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取消招聘结果,调整公开招聘自主权。
(四)妥善处理遗留问题与公正招聘的关系。目前,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全省高校“人事代理”、“人才派遣”等自主聘用人员约2200人左右,这部分人员落编意愿较强,也是各高校极力主张要解决的问题。对这一问题,前阶段省教育厅研究了一个办法,上周已提交省政府研究,拟按遗留问题的方式,解决这部分人的编制,我们认为这个办法是可行的,也积极向教育厅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希望省教育厅、各高校共同呼吁,积极赢得省政府的支持,尽早解决问题。可以说,大家的心情和难处,我们都非常理解,但这个问题也一直是我厅担心的问题。前几年,部分高校通过公开招聘解决了一部分人员编制,但客观地讲,也引发了一定风险,有的社会考生反映问题,称自己被当成了“炮灰”、“分母”,称高校招聘的全是自己人,根本没有公正性可言,等等,应该说,“灭火”的工作很难做,我们都深有体会。在此,也提醒各高校,在当前这个特定时期,不管遗留问题能否得到彻底解决,都要摆正解决遗留问题和公正招聘的关系,要有大局观念、有责任意识、有担当精神,不能为了解决问题,使公开招聘走上歧途,引发公正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影响高校的社会形象,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大家都能体会到,现在网络炒作的影响力,也都知道与公开招聘有关的话题在网络上、媒体上以及社会上的关注度,一旦出现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希望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扎扎实实按要求做好我们的工作。
归纳起来,可以概括成这样一句话: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是我们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而非权宜之计。之所以这个时候调整招聘权限,是因为经过几年规范运作和积累经验,我们有了“底气”;同时顺应大势,我们有了“动力”。因此,各高校不要有“临时”观念和“应付”思想,要切实增强责任感,树立战略思维、大局观念和长远眼光。由这句话带来的:一是前面强调了,“放权”的同时也“放责”,要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切忌只看到权力的一面。二是要突出公平公正,要切实把公开招聘工作打造成“玻璃房子里的竞争”、“阳光下的竞争”,真正展示出我们各高校作为高等学府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展示出知识分子作为社会脊梁的高尚形象,为事业单位发挥好用人自主权树立榜样。三是各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全程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正、规范运行,对考生负责,对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负责,对学校负责。四是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人社厅、教育厅沟通,共同研究应对。如果有的高校感觉自行组织招聘责任重大,程序复杂,一时准备还不够充分,也可与两厅研究暂缓放权或分步骤放权。最后一点,考虑这项调整还需先行试点,因此今年的调整不专门印发文件,这次部署会就是打招呼、交政策,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我们与大家共同总结经验教训,再正式固定下来。
另外,就有的高校反映的招聘不及时,时间过长的问题,我说明一下。近几年,我厅在免笔试岗位的招聘上,对各部门、各单位一直都实行不定期招聘。只要招聘单位有需求,随时发布招聘公告。以后,对各高校招聘仍然实行不定期、不限时、不分批次、不定数量,随时发布招聘公告,为高校用人提高最便捷服务。也希望大家将我们的这一做法,及时向高校相关领导反馈,以保证招聘工作的高效运行,为我们共同的事业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