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长春中医药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 2024-10-29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师资培养 > 师资培养

关于报送2023年度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及

访学研修计划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访学研修管理办法(试行)》和《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师学历学位提升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将报送2023年度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及访学研修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1.各单位(部门)2023年度教职工学历学位提升计划汇总表(见附件1)和个人申请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附电子版);

2.各单位(部门)2023年访学研修计划汇总表(见附件3)和个人申请表(见附件4),纸质版一份(附电子版)。

二、报送范围

1.学历学位提升:校本部在编及人才派遣人员申报在职攻读研究生。

2.访学研修:校本部在编及人才派遣人员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项目、国家或吉林省各渠道支持的其他公派访学研修项目、到国(境)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以科研项目合作等方式到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访学研修等。

三、申请程序

请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在职报考研究生工作流程》(见附件5)及《长春中医药大学访学研修工作流程》(见附件6)办理。

四、报送要求

1.请根据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度教职工提高学历学位及访学研修计划,在计划制定时,应统筹安排,保证部门工作正常运行,不得以提高学历学位及访学研修人数较多为由申请用人计划,并按时间要求将提高学历学位计划汇总表、访学研修计划汇总表上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2022112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与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科(404室)。所交材料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如因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不能按时上报纸质版材料的,可延后补交。

五、注意事项

1.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教职工考取后,须在录取合同签订时与学校签订协议书,对于未列入年度提高学历学位的人员,学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报销相关费用,不予兑现相关待遇。

2.访学研修人员不在人事处备案的部门年度访学研修计划内的,人事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人事处

20221123

 


版权所有 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制作、维护 联系 管理员:webmaster@ccutc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