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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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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补充规定》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规范人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对严肃工作纪律做如下补充规定。
    一、严格考勤范围
    1.全校在编人员、人才派遣人员、校聘岗位人员、大集体及临时性用工人员。
    2.机关行政人员(含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具有讲师(含讲师)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含实验技术人员)、各学院党政管理人员及工勤人员实行每日坐班制。特殊岗位人员(如水电暖等岗位需要值班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3.根据工作需要,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
    二、严格作息时间
    除正常假期以外,学校执行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制度。工作日作息时间如下:上午上班时间为8:00——12:00,午休时间为12:00——13:30,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6:30。
    有课的教师按教学计划执行,严格遵守上下课时间。
    三、严格考勤要求
    (一)考勤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必须严格坚持日常考勤制度。办公时间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二)考勤工作由各单位党政负责人主抓,以部门为单位汇总上报,各单位领导要指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考勤员要实事求是,秉公办事,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和各种请假手续的整理保管工作。
    (三)各单位必须在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汇总表)报人事处劳资与社保科。学校按照各单位考勤情况,发放或扣发相应岗位津贴。对考勤情况逾期不报者,将暂停发放其单位人员岗位津贴。
    (四)人事处将汇同纪检等相关部门对各单位考勤情况做不定期检查。一经发现有瞒报、弄虚作假现象,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考勤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职务评聘、提职晋级、评选先进和工资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本补充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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